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范晶)日前,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信息,自2022年秋季起,继续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持有效证件的遂宁户籍在读残疾学生(含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均为受助对象。受助对象家庭是脱贫户、低保户的,还将按对应补助标准上浮50%,方案自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悉,助学金采取申请、公示、审批、发放的程序进行,实行一学年一申请,申请时间为当年9月。申请助学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或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报《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高等教育学历阶段受助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经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受助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残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