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本报以《健身房宣传不实市民退款遇阻多部门:健身房多项违规曾要求整改并约谈》为题,对蓬溪县一家健身房未在承诺的时间如期开业,部分预存费用的顾客退款遭遇“卡壳”的新闻事实进行了报道。7月6日上午,蓬溪县多部门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与顾客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记者随同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以及蓬溪县商务经合局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蓬溪县“赤城-游泳健身”健身房,因为已经进入暑期,现场有不少带着孩子前来学习游泳的家长,除游泳馆外,健身房内也有不少顾客。
现场,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以及商务经合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游泳馆内从业人员卫生信息以及游泳馆是否取得相关证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针对健身房的一些违规行为,我们已经责令其整改,现在,商家已经提交了相关文件和资料,比如救生员健康情况,水质报告、空气质量报告等,目前,我们已经提交给县行政审批局,并按照相关申报流程进行办理。”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冷雪梦鸽告诉记者。
当天,客户梁女士等几人来到了健身房,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以及商务经合局相关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与梁女士等人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梁女士等人一部分费用,其余费用则转成游泳课程费。 (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