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晓)为认真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全市“对标竞进、比学赶超、提质晋位”活动总结暨“对标赶超、创新实干、奋勇争先”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推进住建领域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进度、有速度、有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晾晒制”(试行)》,并于5月16日正式印发实施。
制度提出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不遮不掩”“坚持晒督结合,提高质效”的“晾晒”原则。明确了将“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局党组、局行政确定的重点工作”“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定事项”“重要经济指标、重点项目推进”“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民生实事”“‘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向上对接争取资金、项目、政策情况”“文稿质量”“需要‘晾晒’的其他工作”等10个方面的推进情况、典型案例作为“晾晒”内容。
制度确定了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以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直园区建设交运局、市政中心作为“晾晒”对象。规定了制定清单、“晒”前研究、定期“晾晒”、督办问效等“晾晒”程序,每月对2—3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