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铂晶)4月25日,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处涉案房屋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据了解,在原告某银行射洪支行诉被告杨某、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射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如被告不能偿还,原告对被告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再拖延仍未能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债务,案件遂进入资产处置程序。在经法院将被执行人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房产挂网拍卖后,被他人成功拍下。然而,被执行人却一直拒不配合腾退房屋,数次声称将筹钱购回房屋,但并未兑现。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射洪市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4月25日上午8点,参与执行行动的10余名干警、4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现场对被执行人亲属进行了释法,随后依法对屋内的物品一一清点、登记、封存、搬运、交接、拍照等,历时3个多小时,经过所有参与执行行动人员的共同努力,涉案房屋腾退完毕,现场交付给房屋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