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铂晶)为确保射洪市有康复需求的成年肢体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日前,射洪市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射残〔2022〕15号)文件,将为全市150名成年肢体残疾人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康复治疗,切实提升其适应社会能力。
据了解,此次康复服务对象为具有射洪户籍,持有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肢体残疾人(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优先)。成年肢体残疾人基本康复标准为人均3000元/人每年。康复范围包括患有脑病及创伤病症:中风及其后遗症(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脑炎及脑外伤后遗症、脊髓损伤、偏瘫、截瘫;神经系统病症:重症肌无力、小儿麻痹后遗症、胫神经麻痹等具有康复潜力的残疾人。
值得注意的是,成年肢体残疾人在镇(街道)残联填写射洪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申请表,由镇(街道)残联初审、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评估、市残联审批并开具介绍信的方式进行。残疾人(监护人)可选择审批确定的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